睢宁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三项机制”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加力加码,既拍“苍蝇”又打“老虎”。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0件,科级干部案件24件,移交司法机关18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强势推动了全县惩处隶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优势互补,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分片管理。探索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案件查办分片管理制,以系统为联查单位,在宣教文卫系统、政法系统、计经系统、农水系统、建委系统、财贸金融系统等按照分片归口管理的原则,成立了6个案件查办工作联查室,在联室主任的业务指导下,将办案力量中拧成“一股绳”。外部协作。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办案合力。内部制衡。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检查室实行通案制度,严把材料关,审理室严把证据关,信访室统一扎口管理,有效地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二是正负激励,完善办案奖惩机制。目标化管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全年办案的整体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并以县纪委1号文件下发,进行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案件查办工作“一票否决”。多层次激励,实施大要案奖励,该县纪委每年都要评出一批办案能手和办案工作先进集体,并对其进行奖励。同时,该县还围绕案件查办工作的立案、调查、处理、定性等环节,对提供案件线索人员、出证人员等进行奖励。
三是宽严相济,健全标本兼治机制。抓小抓早,对反映问题较为集中,但尚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约谈活动,避免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截至目前,已对工作日午间禁酒不彻底、作风纪律不严谨、公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的15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约谈。严罚重处,查处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腐败案件68件,“庸懒散奢”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通过批评6人,诫勉谈话8人。建章立制,案件调查终结后,在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剖析案件的深层次根源,写出分析报告,并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来源: 徐州资深债权债务律师